来源:网络。民法典君整理了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放在百度网盘共享方便各位学习,特致谢热心读者!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
我去过两次黄山,一次是年,一次是年。但是我都没上黄山。这次,接待我的人对于我两次到黄山而不上山表示诧异。我说我不上黄山是由于黄山太矮。对方问我上过多高的山。我说珠穆朗玛峰,而且登顶过余次。对方不信,我说我有隐形翅膀,能助我飞跃珠峰。
世界上有两种山,一种是自然界的山,一种是人生的山。我偏爱爬人生的山。我的书已经销售出1.5亿本,按每本1.5厘米的厚度计算,将它们叠置,相当于余座珠穆朗玛峰。这两天,《人民日报》一位记者采访我,她对于我一个人写《童话大王》半月刊写了24年感到不可思议,我说这源于我有隐形的翅膀。
其实,所有人出生时,都拥有隐形翅膀——想象力,但是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加,绝大多数人的隐形翅膀会和主人分道扬镳。没有想象力这双隐形翅膀,人就不能飞跃事业的巅峰,一生只能重复前人发明的知识,不能进行创造性劳动。
我的隐形翅膀是我的小学老师赵俐给我保留住的。记得二年级一次上课时,赵老师推荐我们看一本童话书,它的作者是张天翼。当时我正处于急于摆脱胡思乱想也就是想象力的年龄段,那时我回家对弟弟妹妹说得最多的话是“幼稚”。如果你对别人经常说“幼稚”两个字,这就是你的想象力即将离开你的危险信号。换句话说,你已经到了人生最危急的关头:当能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还是当终生重复前人知识的人。我看了张天翼的这本童话,我觉得他比我还胡思乱想,而且他还把自己的胡思乱想出书了!从此,我的想象力再也没有离开过我,使得我终生拥有了隐形的翅膀。好的童话就像一把锁,能锁住孩子想象力的隐形翅膀。
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
我庆幸自己拥有想象力的隐形翅膀,她帮助我一个人写一本名叫《童话大王》的半月刊长达24年,她帮助我创造了皮皮鲁、鲁西西、舒克和贝塔。最有魅力的往往是肉眼看不见的东西,比如想象力。想象力给你插上隐形的翅膀,使你成为能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飞跃人生事业的巅峰,一览众山小。
他们一家有时比赛穿衣服,有时比赛穿鞋子……作者的爸爸总结了很多节约时间的好办法:扣扣子从面开始扣;衣服、袜子、帽子都放在固定的地方;把鞋带系松一点……作者向爸爸学习,在周五晚上就安排好周六周日的工作。笫二天,按时间有条理地做事,省下来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所以作者成绩很好,而且第二课堂又特别出色,真让我羡慕不已!
这篇文章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讲效率,拖拖拉拉就会失败。回想我以前写作文,总不专心,写一篇文章写几句,就和别人聊几句,一篇文章下来,用去两个小时有多。而且时间用去了,可作文却没写好,有时还要被老师罚我重新写一遍呢。
妈妈经常批评我做事不讲效率,但我却是“意见接受,行动照旧”。所以总不见我有什么事是成功的,就拿这次的数算比赛来说吧,比赛前还跟同学夸下海口,说一定会赢他。比赛时,我发现他早就口算完,在仔细复查了,我却还有很多题没写完呢。成绩出来后,跟那个同学一比,真是望尘莫及啊,羞愧得我真想找个洞钻进出呢!嗨,都是拖沓这家伙拖后腿,我必须扔掉它!
记得周老师常鼓励我说:“快!快!快!不要像个老太太!”她讲课时还说,现在的社会是个讲求效率的社会,快人一步,理想达到。她不批准我参加学校的篮球训练是因为我做事拖沓,连作业也不能按时完成,要是我能合理安排时间,学会快速把事情办好,就一定能挤出时间去参加学校的训练。我听了,就像加满油的车子,充满了动力。我想,既然文中的小作者能学习训练两不误,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我也能行!我就向他学习,事事讲求效率,一定能跟我的挚爱——篮球天天在操场上并肩作战的。每个孤独的人,都渴望被需要。韩愈有言:“不知言之人,乌可与言;知言之人,默焉而其意已传。”于是,非常神往“默焉而其意已传”的“知言之人”的境界。
然而,谈何容易!
波兰作家雅-伊瓦什凯维奇说“谁若真想探究肖邦音乐的精神,理解肖邦音乐跟波兰有着何等密切的联系,谁就应悉心体会欧根·德拉克洛瓦所谓的蔚蓝的色调,它是波兰景色和在这大平原上诞生的艺术家的音乐的共同色调”,有几人真正领会得?王熙凤的“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的八面玲珑又有几人做得到?舒婷表述了“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的爱情观,同时她又明白“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魏征之所以能够让唐太宗一再纳谏,烛之武之所以能够“退秦师”,蔺相如之所以能够完璧归赵并且在渑池之会上争胜,与他们都是拥有三寸不烂之舌的“知言之人”大有关系!
这些音乐语言、文学语言、政治语言、外交语言,还都在人类语言的范畴,即使不能一目了然,反复揣摩总能得之。
面对非人类的语言,你能否做个“知言之人”呢?
竺可桢的《大自然的语言》熟悉吗?“几千年来,劳动人民注意了草木荣枯、候鸟去来等自然现象同气候的关系,据以安排农事。杏花开了,就好像大自然在传语要赶快耕地;桃花开了,又好像在暗示要赶快种谷子。布谷鸟开始唱歌,劳动人民懂得它在唱什么……花香鸟语,草长莺飞,都是大自然的语言。”你若“知言”,可以未雨绸缪。
刘亮程的《今生今世的证据》熟悉吗?“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村里的这些,都会说话,你若“知言”,那村庄就还是你的村庄。
劳伦斯《鸟啼》熟悉吗?“当大地还散落着厚厚的一层鸟的尸体的时候”,鸽子、斑鸠、画眉纷纷开始了它们的啼叫。作者明白:“无论人们情愿与否,月桂树总要飘出花香,绵羊总要站立舞蹈,白屈菜总要遍地闪烁,那就是新的天堂和新的大地。”这些鸟儿都是“向死而生”的主儿。你若“知言”,你对生活的感悟力就会不同寻常。
周晓枫的《斑纹》熟悉吗?蛇因为诱惑夏娃偷食禁果而被上帝惩罚,没有声带,没有听力,没有好的视力,没有四肢而只能用肚子行走。当他们的鳞环叠合在一起时,振动起来就像响板——这是一种罪恶的音乐,因为常常是发出攻击的前奏。如果你不“知言”,会有性命之忧。
其实,只要有心,有识,你就可以由“不知言”而“知言”。
做个“知言之人”,真好!
我一直相信,人在极端环境下所爆发出来的求生欲,往往不是来源于「我还没活够」,而是来于「还有人在等着我去照顾」。
看完《南极之恋》,我更加相信了这个道理。
一个傻兮兮的没有户外生存经验的土豪,凭什么能在南极经历过各种磨难还能生存下来?
就凭他有喜欢的人,就凭他被需要。
你也许觉得这是在开玩笑,那就当开玩笑吧,反正命运跟我们开过的玩笑也不少。
如果你也曾孤独过,你就会明白,「被需要」的感觉是有多好。
在无数个深夜,你曾拿起手机,想找喜欢的人说话,但你拿了又放,写了又删,发送又撤回,因为你怕。
你怕一厢情愿。
你怕你需要对方,但对方不需要你。
你是如此的怕打扰,以至于就连发一句“打扰了”,也觉得这句话本身也是一种打扰。
你是一根蜡烛,愿意用生命为她燃烧。
听起来很美。
但不凑巧的是,她的生活灯火通明,根本不需要被你这点微弱的烛光。
孤独,是烛光无处安放;相爱,是彼此燃烧照亮。
每个孤独的人,都渴望「被需要」。
在《无问西东》里,黄晓明抱着毁容的章子怡说了一大段情话,很多人被那段话所打动。
但我印象更深的却是黄晓明的另一句台词:「我有需要照顾的人」。
对一个人表达爱意,当然可以用千言万语,但如果仅用这一句「我有需要照顾的人」,也足够了。
《南极之恋》里也有很多戳动人心的台词,这些台词也在诠释什么是「被需要」。
比如男主富春对女主如意说的那句:「如意,我回来了」。
这句话太平淡,平淡到像樱桃小丸子的那句「我回来了」。
但正是这句话,给人一种回家的感觉,家是很暖的地方,而在南极,恰巧需要这份暖。
他每天出门寻找希望,后来才发现,屋子里的她才是希望。
所谓彼此牵挂,无非是外面的他想回家,里面的人在等他。
又比如「我怕风停,因为风停了就没声音了;但我又怕起风,风一起,身后的脚印就没了」。
这句台词把孤独和无助诠释得淋漓尽致。
在不见人烟的南极,你能听到的几乎只有风声,于是你希望有风作伴。
但是风一起,你又怕脚印消失而找不到回去的路。
这是一个矛盾。
所有的孤独患者都有这样的矛盾,他们的精神世界就像南极一样荒芜冰冷。
你渴望找一个人去化解孤独,但又怕找错了人,反而会更加孤独。
男女主角就是在这样一个孤独的环境里互相取暖,他们因为求生而走到一起,又因为走到一起而坚定了求生。
这部电影很暖,因为诠释了相濡以沫。
这部电影又很冷,因为相濡以沫的人最终还是要面临一个选择:要不要相忘于江湖?
世间最残忍的事,不是让你失望,而是先给你希望。
去看这部电影吧,如果你此刻幸福,看完你会更加珍惜。如果你此刻孤独,看完你会向往幸福。
愿你早日找到需要照顾的人,也愿你能早日被人照顾,更愿你从此不再望
1.原告向法院起诉时,未提供部分被告的明确住所信息,属于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形,但不属于应驳回起诉的被告不明确情形。且原告起诉时已提供了其他被告明确的姓名、住所等信息,法院应就原告针对该部分被告的诉讼请求依法进行审理,而不应驳回起诉。2.一审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仅进行了程序审理,二审法院未经开庭审理、未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在本院认为部分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实体审查,并作出相关实体权利义务认定,上述事实认定缺乏依据,且实质上剥夺了原告的诉权及当事人的辩论权,故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系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最高法民再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海萍,女,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潞城市。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胜利,男,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潞城市旧交通局东市。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福胜,男,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潞城市(潞城市北街)。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长胜,男,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潞城市。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利红,女,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卫红,女,年5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再审申请人刘海萍因与被申请人张胜利、张福胜、张长胜、张利红、张卫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晋民终1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6月18日作出()最高法民申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刘海萍申请再审称,(一)一、二审裁定认定以下事实缺乏依据:刘海萍认可新建楼房的成本为18万元;刘海萍与诉争的拆迁款分割并无直接利害关系,非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刘海萍一家重建诉争房产时并未与利害关系人达成协议。(二)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裁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法律错误。一审裁定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驳回了刘海萍的起诉,二审裁定是在实体上驳回了刘海萍的诉讼请求,二者根本不是一回事,二审裁定维持原裁定是与法相悖的。(三)涉案房屋是刘海萍所建,拆迁款扣除地皮价值就是房屋的价值,房屋价值应由张胜利等五人返还刘海萍。综上,刘海萍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请求再审本案,依法撤销一、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或判令扣除地皮费后的拆迁补偿款归刘海萍一家所得;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张胜利等五人承担。
张福胜答辩称,翻建之前的房屋在4年并未倒塌。翻建房屋的投资并不是刘海萍从娘家借来的,事实上兄弟姐妹几人都进行了投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是因为政府要求才打入张长胜的账户。张长胜、刘海萍收到拆迁补偿款后,答应分配给其他几个兄弟姐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也是张长胜、刘海萍提出的,协议书也是刘海萍一家起草好的。
张胜利、张长胜、张利红、张卫红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刘海萍起诉时,未能提供张利红、张卫红的住所详址,经该院三次释明,刘海萍仍未能在指定期间提供张利红、张卫红的住所详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人提供被告姓名、住所等项目应该明确具体,现刘海萍不能提供张利红、张卫红住所详址,客观上无法确定被告。故刘海萍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由于刘海萍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所以对张胜利管辖权异议申请,不作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驳回刘海萍的起诉。
刘海萍不服一审裁定,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本案诉讼费用由张胜利、张长胜、张福胜、张利红、张卫红承担。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案争议的被拆迁的房产宅基地户主为张扎根,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该宅基地上的房产户主亦为张扎根。张扎根去世后继承人并未对诉争房产进行分割,张胜利等五人系同胞姐弟关系,均是被继承人张扎根的子女,对本案诉争房产均有继承权。刘海萍称诉争房产重建时投资大部分是其在娘家门上借款投入,且该房产由其一家居住使用至今,但刘海萍一家重建诉争房产时并未与利害关系人达成协议,其长期占有使用诉争房产并不意味着其对诉争房产享有所有权。刘海萍与张长胜虽系夫妻关系,但并非本案诉争被拆迁房产的合法继承人,且张胜利等五人分割拆迁补偿款时已为刘海萍一家留出新建楼房的投资成本18万元,刘海萍对投资成本亦认可,因此刘海萍与本案诉争的拆迁补偿款分割并无直接利害关系,非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原审法院虽未写明诉讼费用的承担,但并不影响刘海萍向原审法院申请退还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刘海萍起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刘海萍上诉、维持原裁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中,刘海萍一审起诉时,没有提供被告张利红、张卫红明确的住所信息,属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但不属于应驳回起诉的被告不明确情形。刘海萍起诉时已经提供了被告张胜利、张福胜、张长胜明确的姓名、住所等信息,三被告是明确的,一审法院应当就原告刘海萍针对被告张胜利、张福胜、张长胜的诉讼请求依法进行审理,而不应驳回刘海萍的起诉。因此,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刘海萍起诉,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对于刘海萍的起诉仅进行了程序审理,二审法院未经开庭审理、未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在本院认为部分对被拆迁房屋归属、建房成本等事实进行了实体审查,并作出了“刘海萍与本案诉争的拆迁补偿款分割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实体权利义务认定,上述事实认定缺乏依据,且实质上剥夺了刘海萍的诉权及当事人的辩论权,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违反法律规定。
综上,本案一、二审法院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程序不当,本院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晋民终12号民事裁定及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晋01民初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审判长包剑平
审判员杜军
审判员朱燕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袁正明
——推荐阅读——
?公安紧急提醒:本人郑重申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