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云南省累计发生33起因自行烹调食用乌头类药材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毒人,死亡42人,病死亡率为24.14%。
日前,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出提醒:“(*)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严禁作为食品、药膳食用。”
草乌属于乌头的一种。而乌头主要包括川乌、草乌,还有雪山一枝蒿等,主要是含生物碱,也就是我们说的乌头碱。乌头碱的毒性极强,口服0.2毫克即可造成中毒,口服3-5毫克即可致死。乌头碱经过煎煮,毒性会有所降低,但中毒的风险依然很大。若自行加工不当、食(饮)用过量,极易引起食用者中毒甚至死亡。国务院制定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乌头类药材一般要在炮制后方可作为药物使用,且购买和使用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吃了乌头类中草药中毒后,一般0.5-2小时即可发病。毒性表现主要有心脏毒性、神经毒性和消化道毒性等。症状主要有——口、舌及全身麻木,紧束感气促,呼吸困难,呼吸微弱,甚至停止心悸、四肢厥冷、血压下降、出冷汗、心动过速和各种心律失常,严重者心跳骤停流口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中毒患者多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图片来源:soo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