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屈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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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余秀华新作黄昏从黄连里取出一个苹果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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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新诗与古典诗歌在形式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没有古典诗歌整齐划一的行句结构,更没有平仄声律的约束。之所以被称为新诗,当初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诗人们的决心便是一定要突破这些限制的。


  首先是用俗语和口语创作,比如胡适之的《希望》(后被人改为《兰花草》):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开花好。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急坏看花人,苞也无一个。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十年十月四日(年10月4日)


  虽然在形式上变化不大,依旧采用五言句,但在用语上使用了白话俗语,含义让人一目了然。如此,这首诗已经堪称新诗的先驱代表作。在历经近百年后的今天,已经被传唱为经典。


  关于诗歌的概念,创作理念,品读经验,自古就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而关于新诗,白马君推崇郭沫岩关于诗从的理念:诗的本质专在抒情。抒情的文字即便不采用诗的形式,也不失其为诗。


  诗无达诂,意即在此。我们应尊重每一位真诗人,致敬于他们用心创作的每一首作品,每一则创作理念。也由此,致敬笔耕不辍的女诗人余秀华和其他诗人们。


  白马君本期分享的是余秀华的一首新作。


  《黄昏》


  
  余秀华/诗

细雨落在他白色的伞上

黄昏落到他白T恤上,落到他皮肤上

他在读一个女诗人的诗《黄昏》

黄金般的声音渗出薄雾般的暮色

远方的女人在窗口看乌鸦飞过

她的掌心在疼。一个名字还是不能握得太紧

不然她的掌纹会被划得

更加错综复杂

喝醉了,她还在看着他

院子里的金银花都变黄了

——他怎么可以把一个人的黄昏

当成矿场呢

她还是想再试一次:从黄昏里取出一个黎明

从黄连里取出一个苹果

从白发里取出一个少女

站到他面前

年05月22日

 

 余秀华已经写过多首关以黄昏为主题的诗了,但每一首无论立意还是句法绝无雷同,能明显让人感觉到她的斐然文采。比如《后山黄昏》表达了诗人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生活的热爱;《短暂的黄昏》体现出诗人在匆忙生活之闲暇一瞬的温馨浪漫幻思;《我喜欢这黄昏》抒发了诗人对万物生生不息的挚爱……另外,余秀华在一些作品里也经常以黄昏造境,比如《人间》:要一个黄昏,满是风。和正在落下的夕阳,如果麦子刚好熟了,炊烟恰恰升起。那只白鸟贴着水面飞过,栖息于一棵芦苇上。


  总有优美的意境从她的诗句中溢出。到目前为止,可以说黄昏是余秀华诗歌里的一个重要主题或意象。想想古典诗词里那么多与黄昏相关的佳句,我们也就能理解余秀华诗歌里的黄昏情节了。


  乡村生活里的黄昏是难得的闲暇时刻。
  这时的人们忙碌了一天后吃过晚饭,一般会散散步散散心,好好休息一下。对于余秀华来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几十年,也会在这时候遐想无限。或思考人生,或忖度家事,或幻想爱情,或斟酌生活……上面的这首新《黄昏》诗是女诗人对情感孜孜追求的绵延。


  一个单身的人,如果执着于情,谈爱从不会晚,只是际遇的事,但这样的人越老反而愈会像年轻时一样对情感追求干净、纯粹。女诗人从一位诗歌朗诵者的形象写起。当然了,这人不是她的爱慕对象,只是她诗歌里的一个意象,现实里的一个朋友。因为这位诗歌朗诵者有着磁性的男声,他能把余秀华的《黄昏》用他的声音演绎出具有薄雾色的傍晚场景。


  第一节写实,写眼前人。女诗人运用重叠手法在头两行诗里素描出在雨中朗诵她诗歌的那个男人,打着半透明的白色伞,穿着白色的短袖。显然,在黄昏细雨里,诗意满满的氛围里,女诗人对这位朗诵者很欣赏,很满意。她尤其欣赏并陶醉于自己的作品意境,被那磁性的声音渲染得更加趋于遐思的浪漫和深沉。


  第二节写忆,写从前的人,包括从前的女诗人自己。她有一首作品叫《一只乌鸦飞过中年的黄昏》,这题名与这一节的第一行诗意很接近。女诗人经常以乌鸦来象征她心中缤纷的思绪。黄昏既是实指傍晚时分,有时也喻指人的中年或暮年。由此,这些词语的指代性充满了象征意义。


  以前的她在窗前思绪纷飞,她就搞不懂情感上的一些事。比如为何越是轰轰烈烈地投入,越是惨惨兮兮地退出;越是太在意一个人为何就越会被人充满敌意……到如今她还不明白为何人家把自己当作一处矿而不是一个女子。


  诗歌语言是一种富于包蕴和暗示的语言,所谓诗在言外,即是如此。诗的第二行即暗示了女诗人对过去经历的体悟:爱有距离,距离产生美。否则一定伤痕累累。她以掌心来暗喻心灵,以掌纹的零乱纵横来暗喻心灵的零乱滋味。如痴似醉地回望着一个人的远去,如梦无醒。


  金银花花语是真爱,一心一意地把爱奉献给一个人。女诗人写“院子里的金银花都变黄了”,是一语双关。表意是银花都变成了金花,内涵却是一顿操作猛如虎的狗血,空负了女诗人的真心。继而又联想到这花的名字里含有“金银”二字,又想到一个人的贪婪,竟然把一个中年女诗人当作了可以肆意开采的一处矿藏。可恶的人呐。


  第三节写虚,写幻想。除了多情,没有幻想的诗人是一个灵感匮乏的诗人。余秀华也不例外。有诗友调侃她恋爱脑。其实这无妨。谁不渴望、向往浪漫的情感生活呢?更何况一个单身的人。她把这一节以排比结构呈现出来,愈发显出在这黄昏里女诗人深沉饱满的情怀始终新鲜如初,而心潮弥涨,气韵弥香。再试试,是余秀华心有不甘的倔强,是她化之为诗句的灵感:“从黄昏里取出一个黎明/从黄连里取出一个苹果/从白发里取出一个少女”。


  这三行道尽一个女人在用情极苦后的终极梦想。溯源初心,苦尽甘来,终得其所。


  读了胡适的《兰花草》,再读余秀华这首《黄昏》,让我们感觉到从新诗探索之初,到当下新诗的多姿,只是表现形式的改变,而诗的意味深长不变。只有热爱生活,心有所期,一个诗人才能灵感不竭,以诗写心,才有创作经典的可能。


  无疑,余秀华这首诗同样是佳作。诗友们觉得呢?欢迎一起讨论交流。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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